日前,國家能源局公開了人大代表建議的答復,其中對于微電網、綜合能源服務、“隔墻售電”自由交易等問題做了回應。國家能源局表示:正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快制定新能源就近消納模式的輸配電價機制,推動智能微電網等新能源就近消納項目公平合理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支持綜合能源項目采用虛擬電廠模式有效聚合分布式電源、可調節負荷、儲能等各類分散資源,協同參與電力系統調節和電力市場交易,體現能量、容量和調節等多元價值。
原文如下: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7178號建議的答復
您提出的關于加大多元主體對智能微電網投資建設和運營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電網、南方電網,現答復如下:
智能微電網作為分布式能源的重要載體,對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助力實現雙碳目標意義重大。您提出的建議對我們進一步推動智能微電網發展具有重要參考借鑒價值,我們正在工作中積極推進落實。
一、關于支持民營企業等多元主體參與智能微電網投資建設運營
2025年4月,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促進能源領域民營經濟發展若干舉措的通知》(國能發法改〔2025〕40號),明確提出支持民營企業積極投資智能微電網等能源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優化能源投資審批流程,提高配電網特別是10千伏及以下配電網工程的核準或備案辦理效率。
下一步,我們將抓好政策文件的貫徹落實,持續跟蹤問效,促進能源領域民營經濟加快發展,引導民營經濟在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和建設新型能源體系中發揮更大作用。
二、關于加快完善適應智能微電網等新型經營主體的價格機制
2024年11月,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支持電力領域新型經營主體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法改〔2024〕93號),明確智能微電網等新型經營主體與其他經營主體享有平等的市場地位,推動新型經營主體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并按有關規定公平承擔偏差結算和不平衡資金分攤等相關費用,繳納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目前,我們正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快制定新能源就近消納模式的輸配電價機制,推動智能微電網等新能源就近消納項目公平合理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
下一步,我們將配合相關價格文件印發,通過完善價格機制促進智能微電網等新模式新業態持續健康發展。
三、關于優化微電網并網程序,明確相關技術標準
優化并網程序方面,國家能源局持續規范電網設施公平開放行為,提升電網企業接入和服務水平,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2025年,在全國19個省(區、市)組織開展電網公平開放專項監管,重點圍繞電網企業對接網工程投資建設及回購情況、各類主體接入電網流程和時限執行情況、電網互聯項目流程和時限執行情況、電網企業相關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電網企業信息公開和報送情況等5個方面開展監管檢查。下一步,為適應電力行業發展的新形勢新變化新情況,將適時組織開展《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修訂,進一步規范電網公平開放行為,提升電網企業接入和服務水平。
明確技術標準方面,近年來,國家能源局持續加強智能微電網相關標準布局,組織完善相關標準,推動建立涵蓋基礎通用、規劃設計、系統及設備技術要求、試驗檢測、調試驗收、運行維護、調度管理、技術管理的標準體系。將智能微電網納入《2025年能源行業標準計劃立項指南》重點支持方向,推動制修訂《微電網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微電網工程設計規范》《微電網經濟評價導則》等一批國家和行業標準,并加強標準實施應用。
下一步,將充分發揮相關單位和標委會優勢作用,持續推動重點標準制修訂,加快已立項標準研制,加強對發布實施標準的宣傳推廣。
四、關于完善綠色金融配套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高度重視金融支持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引導金融機構優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綜合運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金融工具,支持智能微電網等領域高質量發展。一是強化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運用。創設碳減排支持工具,將“智能電網建設與運營”納入支持范圍,引導更多信貸資源投向智能電網相關領域。二是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將“微電網、智慧能源管控一體化設施等組成的供配電”納入綠色金融支持項目目錄,引導金融機構加大相關領域信貸投放。三是發揮綠色債券融資支持作用。牽頭印發《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銀發〔2021〕96號),將“分布式能源、新能源微電網”納入支持范圍。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支持智能微電網融資需求。
下一步,將持續健全綠色金融體系,引導金融機構在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下加大對智能微電網等綠色能源領域的金融支持,助力智能微電網產業高質量發展。
五、關于開展智能微電網試點
2024年7月,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2024—2027年)》(發改能源〔2024〕1128號),提出“建設一批智能微電網項目”,鼓勵各地結合應用場景,因地制宜開展智能微電網項目建設,積極支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鼓勵多元主體參與項目投資建設。2025年5月,國家能源局制定印發《關于組織開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第一批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能發電力〔2025〕53號),圍繞智能微電網等七個試點方向探索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新技術、新模式。
下一步,將支持各地結合自身條件積極參與智能微電網試點探索,協同推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取得實效。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6日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0763號建議的答復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智能微電網建設支撐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現答復如下:
加快智能微電網建設對于推動新能源發展,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具有重要意義。我們高度重視并支持智能微電網建設,多措并舉推動智能微電網發展和高效運行調度。
一、關于加大智能微電網政策支持力度有關建議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有關部門持續推動智能微電網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大力支持智能微電網的發展。2015年,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推進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能新能〔2015〕265號),加快推進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工程建設,探索適應新能源發展的微電網技術及運營管理體制。2024年,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支持電力領域新型經營主體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法改〔2024〕93號),明確智能微電網等新型經營主體享有平等的市場地位,鼓勵參與電力市場、實現協同調度。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方面不斷完善政策體系,推動智能微電網健康發展,助力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二、關于完善智能微電網參與電力市場機制有關建議
202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新形勢下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4〕187號),支持智能微電網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參與電力交易。國家能源局印發《電力市場注冊基本規則》(國能發監管規〔2024〕76號),明確智能微電網進入電力市場的基本條件。202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基本規則》(發改能源規〔2025〕411號),明確智能微電網在輔助服務市場的經營主體地位,引導智能微電網參與系統調節。
下一步,我們持續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推動完善有利于包含智能微電網在內的各類主體發展的市場機制,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三、關于完善智能微電網標準體系有關建議
近年來,國家能源局持續加強智能微電網相關標準布局,組織完善相關標準,推動建立涵蓋基礎通用、規劃設計、系統及設備技術要求、試驗檢測、調試驗收、運行維護、調度管理、技術管理的標準體系,將微電網納入《2025年能源行業標準計劃立項指南》重點支持方向,推動制修訂《微電網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微電網工程設計規范》《微電網經濟評價導則》等一批國家和行業標準,并加強標準實施應用。下一步,將充分發揮相關單位和標委會優勢作用,持續推動微電網重點標準制修訂,加快已立項標準研制,加強對發布實施標準的宣傳推廣。
四、關于建設智能微電網示范項目有關建議
2025年,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組織開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第一批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能發電力〔2025〕53號),推動開展智能微電網、虛擬電廠等七個方向的試點,我們支持選擇典型應用場景,結合新能源資源條件,建設一批智能微電網項目,利用智能微電網自調峰、自平衡能力,提升新能源自發自用比例,緩解大電網消納壓力。下一步,我們將指導地方因地制宜做好智能微電網試點工作,及時總結推廣先進技術和成熟模式,發揮好試點的引領帶動作用。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6日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1133號建議的答復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智能微電網建設政策引導和頂層設計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現答復如下:
智能微電網作為分布式能源的重要載體,對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助力實現雙碳目標意義重大。你們提出的建議對我們進一步推動智能微電網發展具有重要參考借鑒價值,我們正在工作中積極推進落實。
一、關于推動智能微電網建設
2024年7月,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2024—2027年)》(發改能源〔2024〕1128號),鼓勵各地結合應用場景,因地制宜開展智能微電網項目建設,提出在電網末端和大電網未覆蓋地區建設一批智能微電網項目,提高當地電力供應水平。為落實《行動方案》要求,2025年5月,國家能源局制定印發《關于組織開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第一批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能發電力〔2025〕53號),圍繞智能微電網等七個試點方向探索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新技術、新模式。
下一步,我們將支持各地結合自身條件積極參與試點探索,協同推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取得實效。
二、關于完善微電網標準體系
近年來,國家能源局持續加強微電網相關標準布局,組織完善相關標準,推動建立涵蓋基礎通用、規劃設計、系統及設備技術要求、試驗檢測、調試驗收、運行維護、調度管理、技術管理的標準體系。將微電網納入《2025年能源行業標準計劃立項指南》重點支持方向,推動制修訂《微電網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微電網工程設計規范》《智能微電網保護設備技術導則》等一批國家和行業標準,并加強標準實施應用。
下一步,將充分發揮相關單位和標委會優勢作用,持續推動微電網重點標準制修訂,加快已立項標準研制,加強對發布實施標準的宣傳推廣。
三、關于完善適應微電網發展的市場機制
2024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新形勢下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4〕187號),強調“推動微電網明確物理邊界、合理配比源荷儲容量”,并簡化并網流程,支持其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參與電力交易。2024年11月,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支持電力領域新型經營主體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法改〔2024〕93號),鼓勵智能微電網等新型經營主體整體參與市場、實現協同調度,明確新型經營主體與其他經營主體享有平等的市場地位,要求各地電力交易機構應為新型經營主體設置注冊類別,不得增設注冊門檻,進一步完善適應新型經營主體的電力市場交易體制。
下一步,我們將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持續推進電力市場建設,推動完善市場機制,營造有利于微電網建設運營的良好市場環境。
感謝你們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們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6日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8654號建議的答復
你們提出的關于探索“源網荷儲”直供電形式推動零碳產業園建設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現答復如下:
綠電直連、智能微電網、零碳園區等協同發展模式,對促進源網荷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助力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要作用。我們支持古雷石化基地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因地制宜開展綠電直連、零碳園區等項目建設,引導園區內企業持續提高新能源利用水平,更好應對國際貿易壁壘,推動石化行業綠色低碳發展。
一、關于開展綠電直連
為支持新能源生產和消費融合發展模式探索創新,更好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2025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650號),明確綠電直連模式的定義形態、建設要求、運行管理和權利義務,充分發揮用電負荷就近就地消納新能源的優勢,更好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引導產業轉型升級。下一步,為適應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要求,我們將持續深化配電機制創新,不斷拓展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模式,推動智能微電網等配電環節新模式新業態發展,激活配電側活力,提高系統靈活調節能力,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利用水平。
二、關于推動零碳園區建設
為落實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建立一批零碳園區”的部署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方面編制了零碳園區建設方案,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園區強化與周邊非化石能源發電資源匹配對接,以就近就地消納為原則,因地制宜發展綠電直連、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電網等模式,強化先進儲能技術規模化應用和需求側管理,提升園區非化石能源可靠支撐能力。
下一步,將按照“謀劃一批、建設一批、運行一批”的總體安排,支持有條件地區開展零碳園區建設,加強政策、資金、技術和要素保障,有力支撐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和重點產業深度脫碳。
三、關于推動石化行業綠色低碳發展
近年來,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工信部聯節〔2022〕88號)和《關于“十四五”推動石化化工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原〔2022〕34號),提出大力發展高效光伏、大型風電、智能電網和高效儲能等新能源裝備,加快工業綠色微電網建設應用,增強源網荷儲協調互動,促進就近大規模高比例消納可再生能源。持續發布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降碳技術裝備推薦目錄,推動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實施用能低碳化、清潔化改造升級。聚焦石化化工、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領域遴選發布一批工業綠色微電網典型應用場景與案例,推進多能高效互補利用。制定發布《化工園區競爭力評價導則》《綠色化工園區評價通則》行業標準,為化工園區綠色化發展、提升競爭力提供標準支撐。下一步,將深入實施《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聚焦新能源高水平開發利用,加快推廣一批先進適用技術裝備,支持石化園區拓展工業綠色微電網建設應用,促進石化行業綠色低碳發展。
感謝你們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們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6日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8372號建議的答復
你們提出的關于支持寧德市打造新能源零碳產業園區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現答復如下:
開展綠電直連、打造零碳園區對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助力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要作用。我們支持寧德市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因地制宜開展綠電直連、零碳園區建設,引導園區企業持續提高新能源利用水平,更好應對國際貿易壁壘,提升國際競爭力。
一、關于開展綠電直連
為支持新能源生產和消費融合發展模式探索創新,更好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2025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650號),明確綠電直連模式的定義形態、建設要求、運行管理和權利義務,充分發揮用電負荷就近就地消納新能源的優勢,更好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引導產業轉型升級。下一步,為適應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要求,我們將持續推動配電環節新模式新業態發展,激活配電側活力,提高系統靈活調節能力,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利用水平。
二、關于打造零碳園區
為落實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建立一批零碳園區”的部署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方面編制了零碳園區建設方案,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園區強化與周邊非化石能源發電資源匹配對接,以就近就地消納為原則,因地制宜發展綠電直連、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電網等模式,強化先進儲能技術規模化應用和需求側管理,提升園區非化石能源可靠支撐能力。下一步,將按照“謀劃一批、建設一批、運行一批”的總體安排,支持有條件地區開展零碳園區建設,加強政策、資金、技術和要素保障,有力支撐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和重點產業深度脫碳。
感謝你們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們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6日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8487號建議的答復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綜合能源項目商業化難題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綜合能源項目通過源荷融合發展可促進能源高效利用和生產生活碳排放轉型。我們支持綜合能源項目創新模式,通過市場化方式實現商業化發展。
一、關于體現綜合能源項目綠色價值
2025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發改能源〔2025〕262號),明確制定綠色電力消費認證相關技術標準、規則、標識,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綠色電力消費認證機制,鼓勵第三方認證機構開展面向不同行業和領域的綠色電力消費認證,推進認證結果在相關領域的采信和應用。我們支持綜合能源項目發揮綠證在綠色電力消費方面的作用,充分體現綜合能源項目綠色價值。
二、關于實現“隔墻售電”自由交易
2017年,國家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鼓勵分布式電源在配電網內就近開展市場化交易。近年來,隨著電力現貨市場加快建設,我們積極推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并持續創新新能源消納模式。
一是2025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要求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推動包括分布式新能源在內的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進入市場,并配套建立價格形成和結算機制。
二是支持新能源生產和消費融合發展模式探索創新,更好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2025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650號),明確綠電直連模式的定義形態、建設要求、運行管理和權利義務,充分發揮用電負荷就近就地消納新能源的優勢,更好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引導產業轉型升級。
下一步,我們將加快落實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的體制機制建設,推動各地盡快制定配套政策,完善適應新能源特性的市場機制設計。同時,推動配電機制創新,激發配電側活力,提升新能源消納利用水平。
三、關于體現綜合能源項目調節容量價值
我們支持綜合能源項目采用虛擬電廠模式有效聚合分布式電源、可調節負荷、儲能等各類分散資源,協同參與電力系統調節和電力市場交易,體現能量、容量和調節等多元價值。2025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虛擬電廠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5〕357號),支持虛擬電廠通過提供電能量、輔助服務等獲得相關收益。當前,我們正在配合相關部門積極研究容量電價機制,促進靈活性調節資源高質量發展。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6日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6253號建議的答復
您提出的關于國家出臺相關政策允許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納全面放開“隔墻售電”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現答復如下:
以市場化方式促進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納利用對保障新能源持續高質量發展,支撐我國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國電力市場建設加快推進,交易規模不斷增長,2024年,超過50%新能源發電量通過市場化方式消納。同時,推動綠電直連等新模式發展,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
一、關于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持續推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印發《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發改體改〔2022〕118號),提出引導分布式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健全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機制,鼓勵分布式光伏等與周邊用戶直接交易,增強就近消納新能源和安全運行能力;2025年1月,印發《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推動包括分布式電源在內的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進入電力市場,并配套建立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通過市場價格信號引導新能源合理投資。針對分布式新能源參與市場存在的困難,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于支持電力領域新型經營主體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法改〔2024〕93號)明確提出分布式電源可直接或通過虛擬電廠聚合等方式參與市場交易。目前,各省已建立了相對統一的電力交易平臺,能夠為包括分布式電力交易在內的各類交易提供信息發布、交易撮合、合同簽訂、計量結算、統計分析等服務,實現全過程信息化管理。
下一步,我們將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持續優化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頂層設計,鼓勵各地開展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市場機制創新,推動包括分布式光伏在內的各類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二、關于推動綠電直連發展
為支持新能源生產和消費融合發展模式探索創新,更好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2025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650號),明確綠電直連模式的定義形態、建設要求、運行管理和權利義務,充分發揮用電負荷就近就地消納新能源的優勢,更好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引導產業轉型升級。
一是優化價格機制,目前我們正加快制定適用于綠電直連等新能源就近消納模式的輸配電價機制,待相關價格文件印發后,綠電直連項目應按規定繳納相關費用,公平合理承擔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
二是健全交易機制,鼓勵綠電直連項目作為整體參與電力市場,項目電源和負荷不是同一投資主體的,應簽訂多年期購電協議或合同能源管理協議。
三是厘清責任義務,電網企業向滿足并網條件的項目公平無歧視提供電網接入服務,按照項目申報容量履行供電責任;項目應通過內部發用電資源調節確保與公共電網的交換功率不超過申報容量,并自行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供電中斷責任。四是加強安全管理,要求項目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及時開展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在規劃、建設、并網、運行全環節堅持安全優先原則。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推動配電環節新模式新業態發展,激活配電側活力,提高系統靈活調節能力,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利用水平。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6日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6362號建議的答復
您提出的關于讓民營企業參與能源產業體系建設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現答復如下:
今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強調,要統一思想、堅定信心,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我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破解難題、提振信心,全力推動能源領域民營企業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
一、關于明確民企參與重點能源項目的地位,以競爭性方式確定項目投資主體
一是加強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4月30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首次將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明確為法律制度,并聚焦民營企業重點關切,從公平競爭、促進投資融資、科技創新、規范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等方面作出制度規定,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二是出臺促進能源領域民營經濟發展政策措施。4月23日,國家能源局印發《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能源領域民營經濟發展若干舉措的通知》(國能發法改〔2025〕40號,以下簡稱《若干舉措》),總結提煉形成能源領域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十條舉措,促進能源領域民營經濟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發揮民營經濟主體多元、形式多樣、運行靈活、市場敏銳度高的優勢,既支持民營企業積極發展新型儲能、虛擬電廠、充電基礎設施、智能微電網等能源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也支持民營企業參股核電,投資水電、油氣儲備設施、油氣管網、“沙戈荒”大基地等能源重大項目。此外,《若干舉措》構建發展新環境。統籌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關系,健全市場準入,支持民營施工企業積極參與電網建設;加強自然壟斷環節監管,推進油氣管網運銷分離,引導民營企業便捷進入能源市場;引導民營企業合法經營,暢通民營企業反映問題和訴求渠道,減少執法干擾;提升服務效能,簡化審批流程,多舉措打造民營企業愿意來、留得住、發展好的能源領域營商環境。
三是著力破除市場準入壁壘。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印發2025年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壓減清單事項至106項,多部門聯合開展市場準入壁壘清理整治行動。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兩重”建設和“兩新”工作,健全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平臺。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配合有關部門扎實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貫徹落實工作,推動落實落細支持保障措施,強化能源領域民營企業公平競爭的法治保障。加強對《若干舉措》宣貫,持續破除各級各類市場準入壁壘,推動能源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
二、關于讓民營企業加大對清潔能源領域的投入
一是推動解決融資難題。2024年組建四級“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加強央地聯動,集中力量解決小微民營企業融資困難問題。發布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深入推進“信易貸”,與銀行建立投貸聯動合作機制。充分運用碳減排支持工具、支農支小再貸款,為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清潔能源企業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綠色貸款余額8.13萬億元;支農支小再貸款余額2.4萬億元。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用,匯聚金融資源加大對制造業企業支持力度。上線三年以來,入駐金融機構3000多家,助企融資突破1.1萬億。發揮資本市場功能作用,利用股權融資、債券融資、私募基金等多種工具,鼓勵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
二是提供稅收優惠政策和補貼。持續推進減稅降費,民營企業均可按規定享受同等享受稅收優惠。為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設立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基金,對符合條件的發電項目予以補貼,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各種所有制企業均享受同等政策。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配合有關部門繼續發揮好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能源領域民營企業通過首發、再融資、并購重組融資發展,用好民營債券融資專項計劃和支持工具、碳減排支持工具,深化產融合作,拓寬能源領域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和融資能力。
三、關于推動科技創新,促進產學研合作與高水平人才互通
一是釋放科技創新活力。《若干舉措》持續推動構建“產學研”深度融合的能源技術創新模式,鼓勵民營領軍企業參與研究制定重大能源科技戰略規劃、政策標準,鼓勵國家科技創新平臺與民營企業協同合作,支持民營能源企業加快數字化改造和智能化轉型升級,創新“人工智能+”應用場景,積極培育能源設備循環利用先進技術和商業模式,為民營企業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推動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創造條件。
二是加強科技創新資金支持。通過國家科技計劃,支持開展相關領域戰略性基礎性前瞻性研究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均可按規定申請承擔國家科研任務并獲得資助。落實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自2023年起,將所有符合條件行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作為制度型安排長期實施;2024年,新增每年7月作為企業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政策時點,讓企業提前享受政策紅利。為科創型中小微企提供多元化、接力式科技金融服務,2024年度,獲得貸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26.25萬家,貸款余額達3.27萬億。
三是加強能源領域產學研合作。推動科技領軍企業或龍頭企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高校院所組建創新聯合體,共同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已設立20余個創新聯合體,吸引各類創新主體800余家。組建國家新型儲能創新中心、國家動力電池創新中心等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支持民營企業加強行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強化產學研協同創新模式,為企業提供從研究開發到技術轉移轉化、企業孵化等全鏈條科技服務。
四是加強科研人才培養。制定《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試行)》《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實施方案》,完善標準制定和制度設計,并立足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要,完善加強交叉專業人才培育體系建設。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持續推動能源領域創新發展,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創新平臺建設,充分匯聚行業創新資源,加強行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究,推動能源領域產學研深入合作。
四、關于加快“隔墻售電”政策實施,支持新能源企業參與電力交易市場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持續推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印發《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發改體改〔2022〕118號),提出引導分布式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健全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機制,鼓勵分布式光伏等與周邊用戶直接交易,增強就近消納新能源和安全運行能力。2025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推動包括分布式電源在內的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進入電力市場,并配套建立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通過市場價格信號引導新能源合理投資。為支持新能源生產和消費融合發展模式探索創新,更好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2025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650號),明確綠電直連模式的定義形態、建設要求、運行管理和權利義務,充分發揮用電負荷就近就地消納新能源的優勢。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持續優化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頂層設計,鼓勵各地開展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市場機制創新,推動包括分布式光伏在內的各類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持續推動配電環節新模式新業態發展,激活配電側活力,提高系統靈活調節能力,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利用水平。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6日
關于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8351號建議的答復摘要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推動電力期貨在山西上市及廣泛開展綠電直連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加快電力期貨品種掛牌上市
與歐美成熟電力市場環境不同,我國電力市場建設處于起步階段,在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背景下,電力市場結構、機制等均在持續調整和完善,為開展電力期貨交易帶來了不確定性。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完善電力市場機制、優化交易規則,夯實推進電力期貨市場基礎條件,會同有關部門持續評估開展電力期貨交易試點的可行性。
二、關于開展綠電直連打造示范產業園區
我們支持太原市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因地制宜開展綠電直連、零碳園區建設,實現綠電多場景應用,打造中部綠電優勢產業集群。
綠電直連方面,為支持新能源生產和消費融合發展模式探索創新,更好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2025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650號),明確綠電直連模式的定義形態、建設要求、運行管理和權利義務,支持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經營主體(不含電網企業)投資綠電直連項目,并提供項目備案、電網接入服務、豁免電力業務許可等政策支持。下一步,我們將持續推動配電環節新模式新業態發展,激活配電側活力,提高系統靈活調節能力,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利用水平。
零碳園區方面,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方面編制零碳園區建設方案,支持有條件的園區與周邊非化石能源發電資源強化匹配對接,促進清潔能源就近就地消納。此外,國家能源局近期印發《關于組織開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第一批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能發電力〔2025〕53號),圍繞智能微電網等七個方向探索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新技術新模式,支持各地結合實際積極參與試點探索。下一步,將按照“謀劃一批、建設一批、運行一批”的總體安排,支持有條件地區開展零碳園區建設,加強政策、資金、技術和要素保障,有力支撐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和重點產業深度脫碳。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6日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2023號建議的答復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源網荷儲一體化綠電直供新模式落地助力湛江臨港經濟區打造國家級進出口產業園區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現答復如下:
綠電直連、智能微電網、零碳園區等協同發展模式,對促進源網荷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助力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要作用。我們支持湛江臨港經濟區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因地制宜開展綠電直連、零碳園區、智能微電網等項目建設,引導經濟區企業持續提高新能源利用水平,更好應對國際貿易壁壘,推動企業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優化。
一、關于開展綠電直連
為支持新能源生產和消費融合發展模式探索創新,更好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2025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650號),明確綠電直連模式的定義形態、建設要求、運行管理和權利義務,充分發揮用電負荷就近就地消納新能源的優勢,更好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下一步,為適應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要求,我們將持續深化配電機制創新,不斷拓展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模式,推動智能微電網等配電環節新模式新業態發展,激活配電側活力,提高系統靈活調節能力,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利用水平。
二、關于推動零碳園區建設
為落實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建立一批零碳園區”的部署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方面編制了零碳園區建設方案,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園區強化與周邊清潔能源匹配對接,以就近就地消納為原則,因地制宜發展綠電直連、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電網等模式,強化先進儲能技術規模化應用和需求側管理,提升園區非化石能源可靠支撐能力。此外,國家能源局近期印發《關于組織開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第一批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能發電力〔2025〕53號),圍繞智能微電網等七個方向探索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新技術新模式,支持各地結合實際積極參與試點探索。下一步,將按照“謀劃一批、建設一批、運行一批”的總體安排,支持有條件地區開展零碳園區建設,加強政策、資金、技術和要素保障,有力支撐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和重點產業深度脫碳。
三、關于完善微電網標準規范體系
近年來,國家能源局持續加強微電網相關標準布局,組織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以及全國微電網與分布式電源并網標委會等持續完善微電網相關標準,推動建立涵蓋基礎通用、規劃設計、系統及設備技術要求、試驗檢測、調試驗收、運行維護、調度管理、技術管理的標準體系。將微電網納入《2025年能源行業標準計劃立項指南》重點支持方向,推動制修訂《微電網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微電網工程設計規范》《微電網經濟評價導則》《智能微電網保護設備技術導則》《微電網群運行控制要求》《獨立型微電網運行管理規范》《園區級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規劃設計技術導則》《園區級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調控系統設計技術規程》等一批國家和行業標準,并加強標準實施應用。下一步,將充分發揮相關單位和標委會優勢作用,持續推動微電網重點標準制修訂,加快已立項標準研制,加強對發布實施標準的宣傳推廣。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6日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5011號建議的答復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綠電直供”多措并舉提高綠電消納能力,助力“雙碳”目標早日實現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現答復如下:
加快推進綠電直連,多措并舉提高綠電消納能力,對于支撐我國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和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您提出的建議對我國早日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要參考借鑒價值,我們正在工作中積極推進落實。
一、關于加大電力改革和制度創新力度
一是開展綠電直連。為支持新能源生產和消費融合發展模式探索創新,更好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2025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650號),明確綠電直連模式的定義形態、建設要求、運行管理和權利義務,充分發揮用電負荷就近就地消納新能源的優勢,更好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引導產業轉型升級。
二是關于配電機制創新。隨著分布式電源和新模式新業態的迅速發展,配電網正由單一供配電服務主體向源網荷儲資源高效配置平臺轉變。通過機制創新提升配電網靈活性和智能調控能力,將為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消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提供重要支撐。2024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新形勢下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4〕187號),提出配電網高質量發展需要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機制改革,提高配電網質量和效益。2024年11月,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支持電力領域新型經營主體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法改〔2024〕93號),明確虛擬電廠、智能微電網等新型經營主體的定義內涵和市場地位,提出完善市場機制、調度運行等相關要求,鼓勵配電環節新模式、新業態創新發展。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深化配電機制創新,激發配電活力,不斷拓展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模式,推動配電環節新模式新業態發展,提升電力系統靈活調節能力。
二、關于健全現貨市場、輔助服務以及跨省跨區市場化交易服務體系,完善機制
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多部門積極推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一是現貨市場建設加快推進。截至目前,山西、廣東、山東、甘肅、蒙西、湖北6個地區的電力現貨市場和國網省間電力現貨市場已轉入正式運行,19個地區開展結算試運行。目前,山西、廣東等多個省份允許新能源、虛擬電廠等新型主體通過報量報價形式參與現貨市場。二是中長期市場已實現全覆蓋和常態化開市,多省常態化開展D-2日連續交易,交易時序與現貨市場進一步銜接。三是輔助服務市場實現全覆蓋。目前,山東、貴州已開展爬坡輔助服務,云南已開啟黑啟動輔助服務。我們支持各地根據電網實際需要,探索建立新的輔助服務品種。四是綠電交易規模逐步擴大。目前,我國綠電交易已覆蓋全國所有省級行政區。截至2025年一季度,全國累計完成綠電交電量超過6000億千瓦時,交易規模逐年翻番,社會對綠電消費的認可度不斷提升。下一步,我們將持續深化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加快落實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的體制機制建設,推動各地盡快制定配套政策,為更好推動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三、關于加快調峰能力、智能化調度能力和跨省通道建設進度,壓實綠電責任
一是加快調峰能力、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202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電網調峰儲能和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著力提升支撐性電源調峰能力、可再生能源調峰能力、電網優化配置可再生能源能力,挖掘需求側資源調峰潛力。二是壓實負荷側綠電消納責任。國家能源局持續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機制,逐年下達各地區消納責任權重指標和重點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目標。三是促進新能源就地消納。大力發展分布式新能源,推動綠電直連、零碳園區等模式發展,引導“東數西算”工程與能源布局協調發展,規模化提升數據中心綠電占比,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四是促進新能源在更大的范圍內優化配置。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積極推進跨省區輸電通道規劃建設,為新能源外送提供了通道保障。推進跨省跨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2024年,全國跨省跨區市場化交易電量1.4萬億千瓦時。
四、關于科學合理制定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
一是國家能源局已啟動“十五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編制工作,針對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發展系統性問題開展研究,綜合考慮能源電力需求、新能源資源稟賦、開發建設條件及電力系統接入和消納能力等因素,統籌優化“十五五”新能源發展目標規模、結構布局、支撐調節電源和輸電通道配置。二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統籌開展“沙戈荒”新能源基地與特高壓外送通道協同布局,保障“沙戈荒”新能源基地高質量發展。下一步,我們將在“十五五”可再生能源規劃編制中,統籌銜接各省相關規劃考慮,持續優化全國新能源發展布局;同時,加強中長期電力發展規劃研究,抓好全國電力流向與跨省區電力通道規劃建設,統籌好“沙戈荒”大基地、海上風電、分布式等布局,指導各地因地制宜有序發展新能源。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6日
微信客服
微信公眾號









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