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國家能源局公開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0733號建議的答復。
答復文件指出,國家能源局將繼續堅持系統觀念,科學編制“十五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加強新能源與電網、儲能、國土空間等協同規劃的統籌力度,進一步發揮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權重在引導各地區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推動加強電力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實現國家規劃在地方妥善落實。
詳情如下: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0733號建議的答復
您提出的關于優化新能源發展規劃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并商自然資源部,現答復如下: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用中長期規劃指導經濟社會發展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種重要方式,科學制定和接續實施五年規劃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條重要經驗,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重要政治優勢。我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科學編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五年規劃并接續實施。“十三五”期間先后印發了《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生物質能發展“十三五”規劃》《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規劃》。“十四五”期間統籌水電、風電、光伏、生物質能發展,制定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明確了五年規劃目標和重點任務,引領全國風電光伏實現高質量躍升發展。截至2025年5月底,全國風電、光伏發電累計裝機達到16.5億千瓦,裝機占比45.7%,已超過全口徑火電裝機,成為第一大電源。
您提出的優化新能源發展規劃、進一步加強地市層面新能源開發與電網建設統籌的意見,我們正在推動落實。2020年以來,為推動國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的實施,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機制,按年明確并下達各省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各省依據國家下達的權重制定本省風電光伏開發建設方案,明確市縣層面新能源項目的規模布局和建設時序,并指導電網和系統調節能力建設。通過以上做法,既逐年分解落實國家五年發展規劃目標,實現全國一盤棋;又進一步推動源網協調,統籌新能源發展和消納。自然資源部積極做好土地、空間等要素保障,在已印發的《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等政策文件中,提出積極支持新能源基地建設,規范項目用地管理,結合市、縣、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合理安排項目新增用地規模、布局和開發建設時序。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堅持系統觀念,科學編制“十五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加強新能源與電網、儲能、國土空間等協同規劃的統籌力度,進一步發揮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權重在引導各地區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推動加強電力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實現國家規劃在地方妥善落實。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7月1日






